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怕黑别点开

我是一个懒鬼,生前很宅,死因是春节过完之后亲人全部离家工作、家里的泡面和零食全部吃完,我[生前]不愿意走两公里去买泡面活活饿死的。其实这个死法一点也不好受,说出去还有点丢人,这和只知道吃胸前大饼的傻儿没多大区别,何况清晰地感知胃仿佛一点点被蚕食的感觉并不好受,最后半真半假意识迷离的阶段倒还好捱一些。
我醒来的时候还在我那10平的小屋里,我很轻盈地就下了床,这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,然后我就看到床上另一个我。不敢置信、惊异、恐惧震慑等情绪轰炸我的脑海,过了很久我才接受自己变成一个灵体[俗称鬼魂]的事实。我不知道自己死了多久,只是觉得屋里很臭[os:这是一只缺乏常识的鬼,无法根据尸体确定死亡时间] 我和生前知道的鬼都不一样,它们的身体都不能接触实物只会从中穿过去,甚至不用走路,行走靠风,还是自产的;我就不一样了,我能拿到东西。饿死鬼没投胎之前还是饿,比生前进步的地方就在于我这只鬼能挪动脚步出门找吃的了。(我还是我吗,我竟然可以走出家门了!!!)
庆幸的是人们都看不到我,悲剧的是人们能够看到我手上的手机,一个路人看到悬在半空中的手机会移动,吓得一边大叫“有鬼啊”一边惊慌逃走。其实这个人是孤陋寡闻了,移动手机怎么能不会移动呢。我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,想到一个好办法,我回到房间把我的肚子撕开一个口,手机放进去就“隐身”了,反正对于一个灵体来说是会自愈的,或者说灵体本来就没有一个固定的形态。我顺利进入了小超市,拿了一些吃的然后把钱放在收银盒里,大摇大摆回家了。虽然我无法消化这些食物,比如完整的方便面进我肚里之后也只是变碎的形态而已,但是不妨碍我享受进食的过程。吃饱喝足后,我想这么下去不是办法,太没意思了,我还有个绵羊般温顺的男朋友。那个男人对我百般宠溺,夜夜电话缠绵,只是我消失这么久怎么还没来找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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