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厉祁的相遇是在大学。
最开始知道这个人是因为他的「浑」:
大课不来,小课睡觉。
可但凡论到奖学金这一项,他从来没逊色于谁过。
一次下雨天,他路见不平为我和人打架,落势之时,我又报警把他救下。
没有什么热烈的剧情。
唯一的爆点就是,我们刚认识一周就在一起了,是他表的白。
表白原因是,他说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女生走路的时候能把自己的腿缠上——
然后摔倒。
蠢得让人想照顾……
我就姑且当他是夸我吧。
厉祁最大的爱好就是唱歌,而我想做一个演员。
那时的我们还互相打趣,成名的人要包养另一个人一辈子,要是都没成名就找大款养活对方。
每次厉祁给我听他的新歌时,我都告诉他还得多努力。
可是我心里却暗自窃喜:
厉祁这么棒,以后一定能成为乐坛里最闪亮的那颗星星。
他还自己组了一个乐队,赚来的钱都会捐到福利院去。
我喜欢看他演出,但不喜欢露面,所以我每次都只是在后台待着,或者在人群里等他。
他说:
「鹿小姣,顺利的话,我们毕业就结婚。
「不顺利的话,我们晚点结婚。」
我以为我很幸运,第一次谈恋爱就遇到了可以和自己相守一生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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