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结过仇这一点,我没有出声解释。
一来,这是真话。
网上冲浪的仇也是仇,我早已和江慕南不共戴天。
二来,我以为,有仇的人,就可以不用一起炒 CP。
我太天真了。
昨晚的贴吧对骂事件热度一路走高。
我这个娱乐圈边角料以这种方式,如此高调地第一次走进了大众视野里。
于是大家很快就顺杆儿扒了出来。
我和江慕南于昨晚之前,在别的地方有过的几次骂战。
战场包括但不限于某音符、某红薯、某大眼仔、某破站,某乎……
再往深了扒。
就发现我和江慕南的互撕行为竟然最早可以追溯到高中时期。
我在校内论坛实名发帖:「震惊!高三九班的物理老师上早自习路过花坛,和学校里的流浪狗吵起来了!一人一狗正在激烈对骂!」
帖子底下的回复区,江慕南实名抬杠:
「不实信息。什么激烈对骂,那是跨物种的友好交流。」
……
所以,是的没错。
我和江慕南是高中同学。
这个发现无疑给不断攀升中的话题度又火上浇了桶油。
让本就嗑得贼起劲的大家更加兴奋:
「我真的哭死,什么人能坚持吵架吵这么多年,而且每次都是为了芝麻大点儿 B 事就吵起来,这不是爱是什么?」
「家人们谁懂啊,他们就算高中毕业以后断了联系, 好几年没见过面,也能互相精准识别出哪个是对方小号,然后接着在网上吵架,月老看了都狠狠落泪。」
「这不在一起很难收场。」
「我的床可以空荡荡,我 CP 的床必须十级震荡!」
???
……越发离谱。
会议室里。
我和江慕南嘴角抽搐地看着大屏幕上这一条条网友的评论。
对视时,彼此都从对方头上看到了几条黑线。
我阴阳怪气:「江先生,其实我也觉得很奇怪,在和我吵架这件事情上,你表现得未免也太有毅力了。」
江慕南颔首微笑:「过誉了林小姐,说得好像哪次你没有抄键盘回骂一样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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